(本件屬機密)
洩漏、交付、毀棄、損壞、隱匿、遺失或不當複製機密依法究辦
檔號:
保存年限:
交通部
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
發文字號:交路字第1135015471號
附件:
主旨:
縣道185甲線、縣道199線及鄉道屏34線路線調整。
依據:
公路法第四條。
公告事項:
- 一、縣道185甲線:
- (一)原縣道185甲線12K+620~13K+500路段改行四林聚落北側外圍道路潮林路(12K+620~13K+885)。原縣道185甲線12K+620~13K+500路段,縣道廢止後改為地方道路,移由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接養。
- (二)路線調整後,路線名稱不變,仍為新吉~來義,原總里程為19.584公里,調整後總里程為19.969公里(長鏈0.385公里)。
- 二、縣道199線:
- (一)原縣道199線32K+005~33K+000路段改行溫泉村聚